公 告
宋中杰、李金龙、朱敏:
本委依法受理受帮聚信(北京)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你们违约金等劳动争议一案,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(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号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科)领取《应诉通知书》、《出庭通知书》,逾期视为送达。
本委定于2011年1月21日上午9:00开庭审理此案,请你准时到庭,届时未能到庭,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。
请于2011年1月28日到本委领取裁决书,逾期视为送达。
特此公告
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